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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
下了班要去接媛媛時
在斑馬線口等綠燈
眼見車道的紅燈已亮起
也確認車道上的車都已減速
且行人號誌的綠燈已亮起
正準備走過斑馬線時
一輛車又突然朝我衝來
就差個50公分
就要撞到我了...
還好及時煞車
我看了一眼司機
一副就是開車不專心的樣子
真是氣人

今天早上
帶媛媛走到捷運站的路上
走人行道
人行道應該夠安全了吧
而且還是一條很寬的人行道
所以就讓她自己走
邊唱邊走
我就走在她的斜後方

突然
一輛阿桑騎的摩托車騎在人行道上
出現在媛媛的後方
小孩子本來就不是很會注意四週的變化
媛媛當然沒注意到
本來騎在人行道上已經不對了
沒想到阿桑竟然沒有停下來
還叫了一聲"妹妹"
媛媛直覺地向後轉
結果差點就給撞到了
(幾乎都擦到了)
媛媛當然嚇得亂跑
跑到我這裡來

因為忙著安撫媛媛
沒來得及跟阿桑反應
阿桑就走了

路口的義交
是目擊者
但因為不像交警有開單的權利
也只以一種
不知道該怎麼辦的神情看著我們

後來下了捷運站
走在騎樓上
又碰到一輛機車
因為被柱子擋到的關係
我們根本沒有看到他要騎過來
而且我們是走在騎樓上
本來就不應該有機車出現
那輛車
(還是輛那種殘障人士騎的四輛機車)
因為紅燈的關係
本來應該在原地等的
但也不知道他在趕什麼
就一定要騎到騎樓上
超到前面去
騎進來時
自然是差一點又撞到我們了

唉~
連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
都會出事
警察在該在的時候
都不在
以前
偶爾還會看到交警在上班時間站在路口
後來
變成替代役
到現在
只剩下義交了

警察
到哪兒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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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feliadori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